更换护士资格证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我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,更换护士资格证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我相信你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会明白的。
需要提交的材料:
1.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。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遗失,还需提交《首次登记申请表》;
2.持证人近15天在市级主要报刊上公布的报刊原件;
3.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或副本;或以下材料:
(1)护理专业初级(士)资格考试成绩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(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);
(2)国家认可的护理专业(含助产士专业)学历证书(复印件原件);
(3)在省外或注册机关(跨市)取得的护士资格证书,还需提交以下材料:
A.考试地点出具的《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》;
B.考试合格分数证明;
C.取得护士资格的复印件(考点或考区加盖验证章);
4.医疗保健机构拟在护士岗位(不包括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.原士岗位证明原件;
5.申请人身份证明(检查原件提交复印件);6.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(检查原件留复印件);
6.近一寸或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。
暂停注册两年以上,或者按照《办法》规定不注册的情况消失的,还应当提交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培训3-6个月,并通过考试。
为了便于集中审核和归档,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,每人一个纸质文件袋包装。